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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要求  
法务专员
发布时间:2012-02-07 10:43 | 点击率:76

岗位职责

1、 涉诉事务:负责收集起诉、应诉、仲裁相关资料,起草诉讼、仲裁类法律文书,跟进诉讼、仲裁过程,建立和维护诉讼、仲裁台帐,编制诉讼、仲裁月度及年度报表。
2、 协助法律事务:(1)协助集团律师建立集团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工作,主要从公司治理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制度建设执行监督、劳动人事法律风险控制、合同风险防范、项目风险尽职调查评估等几方面着手;(2)协助对现行集团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。
3、 档案管理:收集、整理各种法律文书、卷宗,并按《档案管理制度》规定及时移交。
4、 合同管理:参与合同条件的拟定、参与合同谈判、审查合同文本的合法性、合规性。
5、 法律相关信息收集:负责收集、分类整理和提交与集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,并上传到信息资料库。
6、 法律培训:根据计划,组织、实施法律相关知识培训。
7、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。
 

任职资格:

1、学历或学位: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(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优先)。
2、性别及年龄:男女不限,年龄35岁以下。
3、身体状况:身体健康,形象气质佳,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,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。
4、工作经历或经验: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两年以上。
5、专业知识及能力:
1) 具有比较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。
2) 熟悉企业经营中常用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。
3) 熟悉民事、行政诉讼,行政复议、仲裁等法律程序。
4) 了解房地产开发工作程序和法律要求、法律风险。
5) 自学能力强,能够不断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并学习掌握。
6) 具有清晰、敏捷、严谨的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6、 特质要求:
1) 思维缜密、逻辑性强。
2) 敬业、忠诚、认真、行事公正。
3) 荣格测试:ESTJ /ENFP /INFJ /INFP
7、 任职限制:
a) 瑞文测试结果低于54分。
b) 在房地产企业从事法律工作不足一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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